總則

第一條

本會定名為「網路安全策進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本會以培養台灣資訊安全界新生代人才為宗旨,傳承本會學術成果和實務能力。

本會會址位於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復校區。

會員資格

本校學生對於網路安全有熱誠者,得經以下程序成為會員:

  1. 幹部審核
  2. 簽署入會同意書
  3. 繳交入會會費

會員辦法

退會

本會於下列情況有權將會員退會:

  • (一) 會員本人向人事幹部申請且通過者
  • (二) 無故缺席應參與會議及活動達五次以上者。
  • (三) 對於本會行政、組織、活動等,造成嚴重阻礙者,經幹部開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者。

退會者得再申請加入本會。

刪除會籍

本會於下列情況有權刪除會員會籍:

  • (一) 嚴重破壞本會名譽者
  • (二) 違反本會組織章程、宗旨或國家法令經查證為屬實者
  • (三) 違反責任擔保書且無正當理由者
  • (四) 違反校規情節重大者

刪除會籍者不得再申請加入本會。

會員權利與義務

會員權利

凡本會會員均有以下權利:

  • (一) 參與本會課程與活動權
  • (二) 具本會競賽隊伍隊員資格
  • (三) 出席會員大會之資格
  • (四) 租借及使用本會器材設備權
  • (五) 選舉、被選舉、提案及表決權
  • (六) 其他應有之權利

會員義務

凡本會會員均有以下義務:

  • (一) 遵守責任擔保書內容,不得不當利用本會所授之技術及知識
  • (二) 遵守組織章程及會員大會之決議案
  • (三) 參與及支援本會活動和課程
  • (四) 繳交會費
  • (五) 其他應盡之義務

經費

經費來源

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

  • 會員繳納之社費。會費每學年收取一次,收取標準視該學年行事計畫及會員人數而定,但每人至少新臺幣 250 元。
  • 學校補助。
  • 其他。

經費由總務收取管理。

會費支出辦法

本會會費支出辦法如下:

  • (一) 貢獻資訊安全界及學校同學所舉辦之活動
  • (二) 購置本會所需器材及輔導資料
  • (三) 本會行政及訓練會員之費用
  • (四) 其他依據本會宗旨而實際情況需要者

本會財務狀況應每學期會員大會公布之,並隨時接受課外活動組和指導老師審查。

第六章 組織職掌

社長

本會設有社長為本會負責人,具幹部任免權,有指導幹部之責任。社長需統籌會內各項事務,並領導本會一切活動。社長負責會員大會之召集,監督和執行會議決議之責任。社長負責與學校行政單位間協商,同時負責各組各幹部之間的協調與溝通。社長負責處理臨時事項及重大緊急決議。

副社長

本會設有副社長在社長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代理之。

總務長

本會設有總務長負責財務收支、帳目審查報核等事宜。總務長管理本會經費收支並每月定時公布帳目,同時擬定各活動之收據結算辦法並執行報核工作。總務長負責會內所缺器材設備添購以及其他有關總務組事務。

教學長

本會設有教學長負責教學相關事務。

顧問

本會設有顧問由資訊安全界有意輔佐本會者擔任。具參與幹部會議之權利,提供本會各項事務之建議。

第七章 會議辦法

會員大會

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共同參與,於每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內召集一次。半數以上會員出席得以開會,決議須經出席會員半數之同意使得通過。會員大會主席由社長擔任,如因故缺席時,由副社長擔任之。會員大會檢討一學期之缺失,並提出可行改進之道,且草擬下學期行事計畫。在大會中選舉、罷免、決議社長、副社長及各幹部。並擬定及修改組織章程,同時決議各項重要提案。

幹部會議

幹部會議由當屆幹部及顧問群組成,由社長和副社長不定期召開之,進行各項活動計畫之討論與工作之分配;訓練、考核及受獎之評定;審議會員之退會及除名;提名社長、副社長、顧問、各組幹部及各組組員並重要事項之討論決議。

修訂紀錄

  • 本章程初訂定於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二日。
  • 第一次校訂於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二十日。
  • 第二次校訂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十月十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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